一、苏州淼昇禁止供应商存在以下八个“零容忍”项目:
1)使用童工
2)使用强迫劳工/监狱工,使用监狱作为供应商或分包商,限制人身自由,扣留身份证明文档
3)存在会立即危害员工生命或造成严重受伤的健康安全问题(如使用暴力,辱駡、体罚或性骚扰,非法搜身或异性搜身等)
4)打击报复向稽核员提供真实资讯的员工
5)向苏州淼昇科技提供虚假资讯
6)存在会立刻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环境问题
7)杜绝任何媒体危机和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包括非正常死亡(自杀、他杀、坠楼、猝死等)、集体劳资纠纷或罢工、群体性打架斗殴、集体中毒或其他群死群伤事件
8)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潜在的健康安全事故,防止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或引起的疾病,如传染病疫情导致集体性感染事件
二、行为守则内容:
本守则由五部分组成:1.1、1.2、1.3三部分分别概述了劳工、健康和安全、环境标准,1.4部分概述了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以符合本守则,1.5部分为有关商业道德的标准。
1.1 劳工
供应商应当按照国际公认社会责任标准,尊重并维护工人人权。本守则中的“工人”包含:临时工、移民工、学生工、合同工、直接员工和其他任何类型的员工。制定时参考了世界人权宣言(UDHR)、国际社会责任(SAI)和道德贸易行动(ETI)等国际标准。
1.1.1自由择业
禁用使用强迫,抵债(契约)束缚的劳工、以及非自愿的监狱劳工,不奴役或贩卖劳工。包括以剥削为目的,通过威胁、强迫、压制、诱拐或欺诈的手段来运送、转移、接受非自愿劳工。所有劳工应当是自愿的,员工可在任何时间终止工作或解除劳动合同。供应商不应以扣押官方证件(身份证、护照、工作证等)作为雇佣条件,不得要求员工承担过多的费用,应向员工公开所有需要员工支付的费用。
1.1.2 不用童工
供应商运营的任何阶段均不得使用童工。所谓”童工”是指未满16 周岁(或当地政府定义的童工年龄)被雇佣的个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学徒工不在此列。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可能危及到其健康及安全的工作,其工作时间应满足当地法规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法律要求安排未成年工定期体检。实习生的使用必须符合当地法规的要求。
1.1.3 工作时间
生产率降低、离职率升高、工伤和疾病的增加与工人疲劳有直接的关係。工人的加班时间应满足当地法规的要求, 一周工作时间(包括加班)不得超过60个小时,且每週应当保证工人至少休息一天,工人加班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工人提供假期及福利。
1.1.4 工资与福利
薪资支付应遵守所有适用工资的法律,包括关于最低工资、加班时数、法定福利等的法律、禁止以扣工资作为纪律处分的手段。工资存根或其他工资支付依据应及时发给员工。
1.1.5 人性化待遇
供应商的纪律惩戒政策和程式应清楚的定义并传达给员工。不得残暴和不人道的对待员工,包括任何形式的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及身体压迫和口头辱駡,也不得以此行为威胁员工。供应商不应对员工使用基本设施设置不合理的限制。
1.1.6 不歧视
供应商应承诺员工不会受到骚扰以及歧视。不得因人种、肤色、年龄、性别、性倾向、种族、残疾、怀孕、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或婚姻状况等原因歧视员工。不得要求员工或待雇佣员工接受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及怀孕测试检查(例如怀孕检查、乙肝检查)。
1.1.7 自由结社
员工和管理层的直接沟通及参与是解决工作场所和劳资问题最有效的方式,供应商应当尊重员工依法自由结社,参加劳工组织,选举代表及参加工会的权利,员工应当能够就工作条件和管理问题同管理层进行公开的沟通,而不必担心受到骚扰、威胁、惩罚及报复。
1.2 健康与安全
供应商应该认识到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可以提升员工满意度、服务的品质、生产的连贯性、员工工作热情.。对员工进行持续的教育培训对识别和解决健康安全问题是有必要的。
本守则参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如ISO45001和ILO指导方针标准,同时可视这些标准为一种有用的外来资讯源。
健康与安全标准有:
1.2.1 职业安全
供应商应通过适当的设计、工程和管理控制、预防保养程式、安全操作规程及持续的安全培训预防并避免员工在工作场所遇到的危险(如电器和其他能源、火、车辆、滑倒、绊倒和坠落危险),若无法
通过上述方有效控制危险源,应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应通过持续的培训教育而非惩戒来提高员的安全意识。供应商不应对报告安全问题的员工进行处罚。
1.2.2 应急准备与回应
供应商应识别与评价紧急情况与事件,并通过执行应急方案和回应程式将影响降到最低,应急回应包括:紧急报告,通知员工和疏散程式,员工培训教育、适当的火灾监测设备和消防设施、充足的逃生出口和生产恢复计画。
1.2.3 职业伤害及疾病
供应商应